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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(含獨立董事)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.股東會決議日:114/11/17 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 董事:智煜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家榮 董事:智煜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煜碩 董事:胤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金城 董事:胤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玉玲 董事:得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金樑 董事:得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榮裕 獨立董事:楊坤德 獨立董事:劉文忠 獨立董事:王獻堂 獨立董事:許杏宜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。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114/11/17~117/11/16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 之出席,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。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,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):不適用。 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 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 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 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。 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不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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